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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受邀参加《水法》《防洪法》修改座谈会

9月6日,水利部在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《水法》《防洪法》修改调研专题座谈会。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受邀参会,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胡兴华受局主要领导委托,在座谈会上就《水法修改草案(征求意见稿)》中水资源管理、涉河审批、水库和河道管理、岸线管控,《防洪法(征求意见稿)》中防洪管理体制、河湖长制更好履职等方面进行了汇报,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。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领导参加座谈,湖北省有襄阳、宜昌和恩施三个地市州参加座谈。

《水法》《防洪法》修订事关国家水安全,事关新阶段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,事关水利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对治水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,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治水实践发生重大变化,尤其是近年来,水资源保护全面加强、河湖长制全面建立、现代水网建设加快推进、水旱灾害防御面临新形势,现行水法难以满足治水新形势新要求,亟须修改完善。

《防洪法》是我国专门规范洪涝灾害防治的一部法律,实施20多年来,对于防治洪水,防御、减轻洪涝灾害,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尤其是机构改革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了顶层设计,如何推进水旱灾害防御,提升防汛工作能力,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,亟须对该法进行修改完善。

据了解,新修订的《水法》《防洪法》将认真贯彻新时代治水思路,统筹水灾害、水资源、水生态、水环境和水文化,统筹发展和安全;强化系统观念,强化底线思维;坚持对标对表,坚持问题导向,坚持守正创新,坚持统筹协调。两法的出台必将为保障水安全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水利实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