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中心

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的决定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“十年禁渔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严格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和省委、市委对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,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切实保护汉江水生生物资源,助推襄阳“一极两中心”高质量发展,现就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作出如下决定:

一、提升政治站位,凝聚思想共识

实施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,是长江“十年禁渔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为全局计、为子孙谋重要决策的实际行动,是保护汉江母亲河、建设高质量汉江生态经济带的生态工程、民心工程,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。各级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以及全市人民要提升政治站位、扛起政治责任、强化政治担当,对“国之大者”做到心中有数,深刻认识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的重大意义,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切实把握“全”的要求,始终保持“禁”的刚性,务求取得“十年禁渔”令的扎实成果,用实际行动检验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实践成效。

二、落实主体责任,全面履职尽责

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拿出一往无前的闯劲,铆足不胜不休的干劲,保持水滴石穿的韧劲,善用庖丁解牛的巧劲,全面落实市委关于开展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的工作要求,迅速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体制,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,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,加大打击力度,坚决斩断非法捕捞、运输、销售的产业链、利益链,做实做好共抓大保护、修复汉江生态环境的各项工作。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交通运输、水利和湖泊、商务、城市管理、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恪尽职守、协同配合,多措并举、标本兼治,切实将从“水面”到“餐桌”的全链条、闭环式监管体系建设到位,将“无死角、全方位、管长远”的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到位,将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运输、销售、加工、食用(合规垂钓渔获除外)汉江野生鱼类的行为查处到位,确保渔民退得出、稳得住,确保应禁全禁、应退全退,确保“十年禁渔”令在襄阳全面落实落地。市监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人民检察院要将禁渔令作为执纪司法的重中之重,重拳打击破坏禁渔令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,依纪依规从严查处失职渎职的人和事,为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提供更加有力的法纪保障。

三、严格依法监督,凝聚强大合力

全市各级人大组织要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全面发力,突出重点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等法律法规,围绕省人大、省政府就禁渔令出台的政策规定,围绕市委决策部署,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“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”,当好践行者,打好组合拳,综合运用专项监督、执法检查、视察调研、听取审议专项报告、询问质询等监督方式,久久为功、持续发力,推动解决禁渔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,保证为期十年的禁渔令落实到位。切实加大禁渔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志愿者团体、环保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,促进全社会形成共识,营造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、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。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,主动作为,奋发有为,积极参与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工作,提出补短板、堵漏洞、强弱项的真知灼见,为全面禁渔工作体现人大担当、贡献人大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