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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禁捕退捕和打击非法捕捞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

76,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通知,把禁捕退捕和打击非法捕捞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,确保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。

通知对压实县、乡、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安排。

按照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县级河湖长要加大领责履职频率,督促辖区按时完成禁捕退捕工作;组织有关部门对捕捞船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;对尚未整治到位的非法船舶一经发现,迅速拆解、销毁;经常性组织公安、农业、水利、交通、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非法捕捞、运输、销售等违法行为,保持联动高压严打态势。

乡(镇)级河湖长要加大领责履职频率,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力度,建立辖区河段日常巡查工作机制,组织落实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各项管控措施,督促村级河湖长落实日常监管职责,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捕捞案件。

村级河湖长要加密日常巡河频次,发现非法捕捞苗头,立即制止和报告;落实重点区域、路段巡查值守制度,协助有关部门对非法捕捞船舶和运输车辆进行拦截查处;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对象进行日常监管,加强教育引导工作。

下一步,我市将建立日常评估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,将禁捕退捕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工作纳入河湖长述职内容,下级河湖长向上一级河湖长定期报告工作完成情况,上级河湖长及时对其工作成效作出评价。对群众反映强烈、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的县、乡、村,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