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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35处中型灌区纳入全国改造实施方案

近日,水利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(2021—2022年)》,就今后两年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,明确未来两年将对全国461处中型灌区实施改造,改造面积2726万亩。我省共有35处中型灌区纳入改造,改造面积201万亩,灌区改造数量及改造面积均位居全国前列。

近年来,国家持续加大农田水利工程投入,大型灌区骨干工程和田间渠系相对配套完善,但受投资政策及资金限制,中型灌区建设投入不足,“卡脖子”问题仍然较突出,原设计功能不能有效发挥。为改善中型灌区现状,“十四五”期间水利部、财政部将利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,按照“规划一处、建成一处”的思路,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,加快补齐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、设施不配套等短板,提高供水效率和效益,促进灌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,实现中型灌区“节水高效、设施完善、管理科学、生态良好”的总目标。

我省按照有关要求,积极谋划“十四五”中型灌区项目库,指导各灌区抓紧编制总体方案,并认真对其进行复核,保障前期工作质量,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。据统计,我省自2019年以来,已累计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2多亿元,用于110处重点中型灌区改造,通过项目实施,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53万亩,新增粮食产量1.41亿公斤,新增节水能力3.19亿立方米,中型灌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,为保障粮食安全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水利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