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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城市打响碧水保卫战“攻坚行动”

近日,宜城市打响碧水保卫战“攻坚行动”,从六个方面开展攻坚行动。

河库划界确权

一是确保全面完成河库划界及界桩安置工作。尽快组织对剩余乡镇管理的92条河流、119座水库开展划界工作,并对确权后的河库安置界桩,明确四至边界。二是完成市级管理的13条河流、11座水库确权工作,2020年底前,完成剩余乡镇管理的河库和水利工程确权工作。

河库水质提升

一是水域周边畜禽养殖污染清理整治。加强水域周边畜禽养殖污染巡查管控,对水域周边不达标排放、偷排、漏排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整改,对整改不力、屡教不改者依法依规严厉处罚,直至强制关停。二是水库投粪投肥养殖污染清理整治。定期对全市水库水质进行抽检,通过水质监测技术手段确定水库是否存在投粪投肥养殖。同时,公布有奖举报公告,鼓励群众举报,严厉打击投粪投肥养殖行为,一经发现则无条件取消水面养殖承包合同。三是加强入河库排污口监管与整治。进一步加强入河库主要排污口水质监测,确保无偷排、漏排现象发生。设立环保投诉和举报电话,根据投诉和举报线索查找污染源,对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企业(户),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或强制关停。

河库“清四乱”

一是“乱占”清理:围垦河库;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;非法侵占水域、滩地;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。二是“乱采”清理: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,不按许可要求采砂,在禁采区、禁采期采砂;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。三是“乱堆”清理:河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;倾倒、填埋、贮存、堆放固体废物;弃置、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。四是“乱建”清理: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、多占少用、滥占滥用;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;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。

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

小微水体管护以属地为主,各乡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。农村小微水体由乡镇牵头,落实小微水体日常管护人员,将小微水体纳入网格化管理,加强日常巡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其整改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,可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,长效推进。城镇小微水体由所在街道、社区统一管理和保护。

重要河道绿化

市级管理的13条河流(汉江、蛮河、木渠沟、莺河、落花河、肖家湾河、黑石沟、碑河、黄冲河、七排沟、牌坊河、渭水、南棚河)管理范围绿化工作,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订方案,组织实施。

开展碧水保卫战

组织动员全市继续开展碧水保卫战,打捞水面漂浮物,清理河库、沟渠、塘池周边垃圾,清除行洪障碍,清查污水排放等行动,打造“水清、岸绿、河畅、景美”的水环境。

同时,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加大督办检查和考核力度,不定期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现场检查,对发现的突出问题,采取督办、通报、曝光等形式,加大工作推进力度。对因玩忽职守、不担当、不作为,贻误工作的单位或个人,报市纪委监委予以问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