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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漳县水利局强化水土保持审批项目事中监管

(屈阳)为了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,确保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落实,完善事中事后监管,推进水土保持监管制度化、规范化。根据《水土保持法》和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》(水保〔2019〕160号)相关要求,创新监管方式,近日,南漳县水政监察大队与局行政审批科、水土保持管理站密切配合,对全县2019年已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事中监管,通过开展事中监管执法,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,逐项对照检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,努力防止开发产生的水土流失。

    南漳县水利局对本次检查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根据《水土保持法》相关规定,印发事中监管执法服务工作路径图和违法成本风险提示,在本次检查前,召集行政审批、监管和执法等科室和单位参加的水土保持事中监管执法专题会议,准确摸清底数,建立工作台帐,组建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班,对照批准文件和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(表)等资料,通过现场勘验、查阅资料、听取介绍和相关问询,逐项对照检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,在此次检查中也发现建设单位缺失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资料,项目工程措施、植物措施、临时措施有待加强完善等问题。

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,依法送达了《检查意见》,要求建设单位限期予以整改,对逾期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的,将依法严肃处理。南漳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事中监管执法专项活动,认真践行习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可持续发展理念,持续改善南漳优美生态环境。